荷兰正计划就涉及银行应用程式和加密货币的欺诈行为,提高相关刑罚。
荷兰的司法部和安全部近日提出新的立法,目的是将使用新型付款方式进行欺诈与透过传统的信用卡付款方式进行的犯罪行为,两者的处罚统一。
根据《金融时报》(NL Times) 的报导,卡类的犯罪行为最高可被判处6 年徒刑,然而目前就应用程式和加密货币的犯罪行为,刑罚只是1 -4 年。
此外有报告指,除了加密货币和付款应用程式外,其他像是Tikkie 之类的账单共享应用程式(Bill-sharing apps) 也应该在相关法案的约束范围内。就此,司法部长Ferdinand Grapperhaus 正进行有关研究。另外,来自NOS 的另一报告指,这次立法同时也是以欧盟的反洗钱指令为方向进行的。
Grapperhaus 也报告到:「通过这些新的付款方式进行欺诈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常见,而这类欺诈可以波及的人数众多。因此,我希望加重有关的罚则可以阻吓这些犯罪行为。」
《金融时报》称,新的刑罚法规适用的范围远不止上述的部分,包括伪造付款数据、拥有或出售伪造数据、伪造信用卡和进行网钓计划等等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