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日前针对代币初次交易所发行(IEO)发出投资风险警告之后,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C)1月15日发布《数字资产详细指南》,明订「只有经过合规注册的IEO平台可以进行数位资产销售」,且任何未经官方批准而发行的数位资产皆属非法。
去年6月,当时已有3家业者向当局注册为持牌数位资产交易所营运商,分别为:Luno Malaysia、Sinegy Technologies和Tokenize Technology。
此外,马来西亚监管当局还对「发行数位资产」的融资金额设定上限为每案1 亿令吉(2450 万美元);发行方财务需求则是实缴资本达50 万令吉(约合12 万美元)。至于投资人方面,具备经验和历练的投资人(Sophisticated Investors)无投资限额;天使投资人一年内最多可投入50 万令吉(约合12 万美元);散户投资者每案最多投入2 千令吉(约合500 美元),且一年内投资限额不超过2 万令吉(约合5 千美元)。
也因此,监管当局强调,为保护投资者权益,IEO 平台应当针对数位资产发行方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尽职调查,予以验证发行方业务以及发行方董事会的适当性,并了解该数位资产的功能。据悉,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目标是在今年下半年实施新规。值得注意的是,准则实施初期,当局将与相关平台运营商共同评估,并筛选出合格的发行方。
SC 主席拿督赛再益(Datuk Syed Zaid Albar)表示,
透过数位资产发行和规划,我们即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另一种筹集资金的途径。如此一来,便能同时支持「2030 年共享繁荣愿景」(SPV2030)中的两项政策:首先是在2030 年之前,提升中小企业对于全国GDP 的贡献度至50% 以上;再来就是30%企业成为高科技公司。
指南最后还特别提到,「数位资产如具备充当支付工具的功能,则只能被用户交换发行人的商品和服务,且上述商品和服务必须明订记载于白皮书上,交由IEO 平台营运商批准」。